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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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 03- 31 16: 19 来源: 山东省物价局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上,请审定。

  本年度工作报告由山东省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山东省政务信息公开专网和山东省物价局门户网站(http://www.sdwj.gov.cn)上刊登,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山东省物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6974843;传真:0531-86974840;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长盛小区38号;邮编:250013。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三个服务”要求、全面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2015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国办发〔2015〕22号和鲁政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坚持“三严三实”,持久转变作风,积极推进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价格公共服务功能,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办事机构,专设受理点,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助开展相关工作;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办理、备案、统计、查询等工作,同时指导全省物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山东省物价局信息公开规定》,明确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主要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等;配套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等暂行规定,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制度规范,做到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制定价格决策跟踪评估办法,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比较强的价格政策性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出台的重大价格政策,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价格政策同步配发解读材料、新闻通稿,组织专家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价格改革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完善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府网站、价格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作用,密切关注、研判回应涉及民生的重要价格政务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价格信息,正面引导舆论。2015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在线访谈5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次,政务微博、微信回应26次,配发信息解读7篇,转发专家解读阐释文章8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突出四个方面重点,进一步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价格改革和政府定价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新版《山东省政府定价目录》,放开127项政府定价项目,比原来消减67%,高于全国平均消减幅度12个百分点;省级定价项目下放市、县34项,占总项目的58%,力度居全国前列。我们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了政策解读。二是重点做好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与政府定价目录配套的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服务价格管理目录、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目录、省管理价格的水利工程目录等。三是严格依法定程序,加强标准调整的前期调研,了解相关政策依据,摸清原因和背景,掌握省内外所定标准水平、标准明细等,根据成本监审目录和工作需要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对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价费政策措施,都按要求进行备案;对既往文件且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梳理、审查,并按要求对存量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备案113件。2015年已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共计34件。

  (二)加大价格简政放权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涉企收费、涉外贸企业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5个价格与收费权力清单,清单外的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清单内的收费只减不增。二是开展价格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报简报等载体,及时公布我省取消的收费项目以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公开运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监管平台,省、市、县收费实现网上政策发布、实时监控、年度审验、统计报告。三是围绕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进一步公开居民阶梯式电价、水价相关政策。发布发电环保补贴长效机制,解决超低排放电价矛盾,年增筹补贴资金26亿元,累计发放脱硝、除尘环保电价补贴237亿元。部署开展居民阶梯式气价改革,天然气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加快并轨,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年可减轻企业用气成本30多亿元。四是公开出台扶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新一轮煤电价格联动,电价调整幅度大,基本实现全省同网同价,年可减少企业用电支出130亿元。在全国率先放开了养老服务、民办教育等政府定价项目;实施价费减免等优惠措施,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发布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五是公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确定了建立完善“五个机制”的总体思路,全面放开省管药品价格和131种医疗服务价格,扩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范围。六是完善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政策,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扩大到14所,发布鼓励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政策,推动高校由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三)深化价格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公布新修订的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价格执法行为。二是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前移价格监管关口,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对经营单位进行提醒、告诫,增强了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建立企事业单位价格信用档案,在媒体上公示诚信单位。三是突出对垄断行业和公用企事业单位价格监管工作的信息公开,通过下查一级、交叉检查、公开曝光等监管方式,大力查处垄断、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工作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在门户网站公开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震慑和警示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部署,集中开展涉企、涉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查处涉嫌乱收费金额达3.4亿元。2015年全省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咨询5.4万起,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985件,实施经济制裁2.8亿元,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四)加强价格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发布市场价格调控信息。密切跟踪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态势,深入分析经济、价格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定期在门户网站发布价格形势分析报告,为价格调控和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推进价格调控方式创新,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在门户网站开通目标价格保险平台,即时发布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二是开通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山东价格指数,完成编制10支,已正式发布寿光蔬菜、金锣生猪、临沂商城、烟台苹果4支,为生产经营提供客观、及时、透明、全面的价格信息引导。三是深入开展小麦、玉米、棉花、生猪、农资等成本调查工作,为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生猪市场调控、种粮补贴等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开展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成本、引黄济青和胶东调水输水定价成本等成本监审工作,开展药品企业完全成本调查,积极服务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按编制要求编写、内容完整并按时上报和发布。全年在省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46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8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栏(墙)、政府公报、便民手册、简报、公开查阅室、社会活动日等途径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发布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功能,新增了政策解读、意见征集、政务微信等栏目。门户网整合各类相关信息14500多条,集中向公众提供,以体现同一事项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加强了12358、省级政务服务热线、齐鲁民生、网上信访等群众诉求的处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实现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互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运行正常,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网上申请12件,信函申请37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收费、价格类信息35件,涉及电信、教育、医疗卫生、涉农涉企、煤电油运、水、暖、气等方面,占68%;其他信息18件,占32%。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开展顺利,共受理咨询(来人、来电)共计310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1740余次,通过宣传活动当面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网上咨询160余次。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热情接待,坚持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留下疑难有回声,做到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疑难问题有关处室研究后及时予以答复,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价格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申请均采取纸质答复邮寄、网上邮件答复形式,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情况;发生1起行政诉讼,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责任追究、考核评议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在内容上,对涉及事关经济发展与民生和稳定相关的价格政策、价格信息实施重点审查;在程序上,明确了处室初审、办公室审核、局领导或局保密委员会审定的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失密、泄密问题。建立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处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并纳入局机关行政效能考核体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以及咨询服务反馈等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基本满意。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直属4个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局机关一并开展,参照执行局机关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应公开的信息都能够及时、全部地主动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服务类信息公开还需加强,推动信息公开与开展价格权力事项审批等办事公开相结合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2016年,我局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加大价费政策解读服务和民生价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强网络上下贯通、横向互联,实现信息共享,拓展服务功能;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省物价局门户网站、政务专网功能,完善在线办事等内容;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规定和规范办理程序,按照价格改革要求及时修订我省政府定价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主要指标统计附表

  2016年,我局主办的《山东价格公报》、《山东物价》、《山东价格信息》三种刊物,继续公开连续出版发行,公开发布、解读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发布供求信息、工作动态,回应价格热点焦点问题等;无偿为企业发布产品和价格信息。各期刊物均在价格服务大厅摆放供群众免费索取。同时,定期在《齐鲁晚报》、《生活日报》等媒体发布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数据,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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