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字体:
打印
时间: 2016- 03- 31 11: 07 来源: 山东省工商局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东省工商局编制的。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http://www.sdai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东省工商局办公室,电话:(0531)88527580。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省工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省工商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处室、信息中心负责确定、制作、更新、审查、发布本部门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的执法依据及相关信息,办理申请事项等。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效能。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省工商局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开设并维护“市场主体数量及增长率公示”“企业年报”“工商登记改革”“山东工商30条”专栏4个,刊发重要文章、图片、视频数十篇(个);在大众网、齐鲁网、省政府网站和省工商局官网组织专题在线访谈16篇(次),组织记者座谈会和专题策划会8次,开展专题系列报道14次,刊发重点稿件200余篇,相关转载2000余篇,检索近千万次。“@山东工商政务微博”共发布重要信息585条(次),拥有粉丝82804人。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按照工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开通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对全省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进行集中公示。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自2012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局本级预算和决算信息。自2014年起,省工商局各事业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信息。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省工商局官网开通“政府采购”专栏,主动公开局机关各类招投标信息。四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及工商总局推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省有81.70万户企业、254.67万户个体工商户报送了2013年度报告,年报率分别达到92.57%和85.49%;有103.87万户企业、318.63万户个体工商户、12.6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了2014年度报告,年报率分别达到91.81%、86.87%和95.21%。五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公众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员通过在线互动方式依法依规予以受理。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省工商局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工商局官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共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71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7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20条,规划计划和统计信息19条,业务公开信息1015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省工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函件22件,均已给予申请人答复。

  2015年,省工商局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均为免费。

  2015年,省工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2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省工商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公开前,依据《保密法》等规定,进行涉密审查。对省工商局制定的各类公文,在公文运转过程中,即明确密级,对涉密文件,一律不对外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前,都经过局政策法规处和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八、事业单位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省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各处室一并开展,一并推进。省工商局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均适用于所属事业单位。

  九、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不够,全面性、时效性方面仍有不足。

  2016年,省工商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宗刚英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