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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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 03- 30 14: 14 来源: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由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莱城区人民政府、钢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政府部门)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统计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w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001 号;邮编:271199;电话:0634-6210011;传真:0634-6217377;电子邮箱:lwgkz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量明显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8月5日,市政府召开第46次常务会议,议题之一是部署安排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了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十一项配套制度。



  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莱政办字[2015]37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光华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出台《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莱政发[2015]9号)、《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十一项配套制度(莱政办发[2015]10号)。十一项配套制度的关键词如下表所示: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根据省要求,莱芜市印发了《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进行了考核。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2015年12月30日,举办了为期1天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培训班,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依法行政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信息,及时回应重大舆情和热点问题。本年度,全市52个部门单位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07条,同比增长17%。


  一是升级改版市政府网站。对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全新的升级改造、优化配置,形成了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群系统,重新设置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重大政策征求意见”等栏目,提高了政府网站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二是发行《莱芜市人民政府公报》。同时,在政府网站设置了“政府公报”栏目,同步公开了公报内容的电子版。


  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了《莱芜市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均设立新闻发言人,逐步形成以新闻发布的形式有序发布重大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共识。2015年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次,市内各媒体分别进行了报道。



  四是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通了“@莱芜发布”微博和“莱芜发布”微信,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及时发布信息。同时,在政府网站设置“微门户”栏目,公开了微博微信公开账号和“二维码”。



  五是设置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2015年6月底,将莱芜市档案馆、莱芜市图书馆设置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统一挂“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牌子。



  六是加强政策解读。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信息29条,其中包括市政府出台的9件规范性文件解读稿,规范性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全面接收信函、传真申请的同时,在莱芜市政府网站上开通了“网上申请”渠道,申请人可在网站上直接填写电子申请表提交申请,并可通过网络对申请处理进度进行查询,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加方便快捷。同时,进一步规范申请答复,制定了《莱芜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制度(试行)》(莱政办发[2015]10号),并制作了18种“莱芜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样本”,指导各级各部门对依法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别不同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明确法律救济渠道,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全面、格式规范。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回复率100%;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市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2件,已全部处理完毕;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3件,已全部审理完毕。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要求,制定了《莱芜市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重点加强了以下九个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1.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在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了莱芜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莱芜市市级权力清单、莱芜市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共公开市直34个部门单位和省直3个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01项(含省垂直管理部门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含省垂直管理部门12项);公开43个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3471项;40个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按时公布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2.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及时公开了市级和区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公开了政府采购信息。



  3.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在项目现场及市房管局网站显要位置公开年度住房保障计划、货币直补家庭公示情况、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2015年实际开工2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4865套棚改房。二是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网站对《莱芜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行全文公布。同时,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设立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土地征收、征地补偿等信息。



  4.公开重点建设项目审核批准信息。定期在市涉税信息平台和省发改委信息平台将重点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办理情况予以公开。全年向省发改委上报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314个,在市招标投标网对建设工程的招标、中标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公示。通过市规划局网站、公示栏、现场公示等形式公开公示城市规划项目近400个。



  5.公开公共服务信息。一是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充分利用莱芜市政府网站、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莱芜就业网、莱芜人才网等网络平台,公开了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数、具体待遇、经办流程等信息,及时发布了年度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媒体、网站等及时公开救助信息,定期公布救助人数和金额。三是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师招考、各类招生等教育信息,及时公开了市直公办学校的财政预决算情况。四是医疗卫生信息公开。34家基层医疗机构、8家二级以上医院、972处村卫生室均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门诊及执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信息。


  6.公开国有企业信息。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我市市管企业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管理办法。


  7.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数据等,及时公开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察执法依据、标准及监察流程等内容,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8.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9.公开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开了社会组织的成立、注销、年审等信息,及时公布了社会组织年检报告。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循《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全市教育、医疗卫生、供气、供热、道路运输、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均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公共服务”专栏,加强了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特别是一些政府数据信息的公开还有待加强;二是有的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尚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四是新媒体的应用还不广泛。


  2016年,莱芜市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来重视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参与和知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突出抓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全市建立起以“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网站、各专业网站(如莱芜就业网)为主要公开平台,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开、政府公报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微博微信公开等多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四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合法、及时、准确。


  附表:莱芜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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