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1956年第10期
国务院关于春耕生产的指示…………………………………………(1)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春耕生产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勤俭办社的联合指示》的指示…………………………………………………………………(5)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适当安排麻风病人生产问题的通知………(8)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民政厅关于改进优待烈属、军属和救济农村贫困户的意见的通知…………………………………………………(9)
附: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改进优待烈属、军属和救济农村贫困户的意见……………………………………………………………………(l0)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交通厅对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指示的情况报告希遵照的通知…………(12)
附:山东省交通厅对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造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指示的情况报告………………………………………(12)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成立山东省水利委员会的通知……………(13)
公布广饶、微山、苍山、莒县、聊城、阳谷、蓬莱、沂源、荣成9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名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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