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195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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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29 11:02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1)

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4)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大力增殖耕畜开展春季配种工作的指示………(5)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1956年物资供应工作的指示……………………(6)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转发省计划委员会《关于目前运输紧张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的通知………………………………………………………………(7)

附: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关于目前运输紧张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8)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转发民政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春荒救济工作的指示》的意见的通知…………………………………………………(10)

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春荒救济工作的指示》的意见………………………………………………………………(11)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我省1956年基本建设节约额扣交范围与方法的规定的通知………………………………………………………………………(13)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省革命残废军人学校学员出校分配工作补办复员手续的通知……………………………………………………………(14)

公布青岛、济宁、济南3市和茌平、费县、巨野、平邑、郯城、诸城、馆陶、乳山、文登、海阳10县,长山岛特区,市、县、区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人员和市、县、区人民法院院长名单…………………………(14)

 

查看详情:1956-11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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