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授予煤矿调度员 十项应急处置权的通知 鲁煤安调〔2016〕74号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
为切实提高煤矿安全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局结合全省煤矿调度工作实际,研究修定了《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2016年9月26日
(2016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