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鲁交政法〔2016〕7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发〔2011〕56号)、《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规范性文件64件,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8月5日
(2016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