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的通知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公示制度的公告》的通知
鲁质监监一发〔2016〕44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国质检监〔2015〕364号),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0日
(2016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