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
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鲁质监监一发〔2016〕45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产品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全省质监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监管体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许可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有关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0日
(2016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