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临沂书圣文化节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9-02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临沂书圣文化节的批复


鲁政字〔2015〕186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临沂书圣文化节的请示》(临政报〔2015〕29号)收悉。同意由省委宣传部、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政府于2015年9月2日至10月7日在临沂市联合主办第十三届临沂书圣文化节。请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4〕19号)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简朴、务实、安全、高效。活动结束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