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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等

2015-01-14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月13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和《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


  会议认为,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和援助范围已无法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需要进行修订完善。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会议指出,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寄递信息、寄递物品安全,维护用户和寄递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寄递活动,需要制定出台寄递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主要规定了寄递安全管理的原则、方针和机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寄递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寄递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邮政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寄递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工作,确保寄递工作安全,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必要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主要规定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预防、消防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要求采取严格的消防管控措施,切实做到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会议决定,《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和《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实施。


  会议决定,授予黄宁等99人为2014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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