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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谈金改一年来工作及下步改革重点
时间:2014-09-03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政府网:李主任,您好!去年8月7日,我省发布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今年8月7日,我省召开了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一年来,我省金融业改革成效如何,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


  


  李永健:省委、省政府对金融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去年8月份,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金融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2013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265亿元,同比增长13.7%;今年上半年达到1236.9亿元,增长15.2%。去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首次超万亿,今年上半年又增长18.5%,达到8045.2亿元;全省存贷款、直接融资和保费收入等增长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地方金融监管、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民间融资规范发展、贷款抵(质)押物创新、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县域金融创新发展等工作蓬勃开展,有的走在了全国前列。改革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较快。银行融资明显增长。截至6月底,全省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7万亿、5万亿元,上半年新增存款和新增贷款分别居全国第四位和第三位。表外业务融资持续增加,上半年全省共发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融资3131.6亿元。6月末表外融资余额达到18360亿元。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加强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的战略合作,积极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上半年,股票、债券直接融资合计1788.22亿元,增长74.96%。私募股权、信托、典当、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融资渠道都有新的发展。保险业资金融通功能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运用上半年新增87亿元,累计达到246亿元。

  (二)地方金融改革扎实推进。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突出重点、大胆审慎探索的原则,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截止今年6月末,累计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45家,今年新组建7家。村镇银行达到85家,跃居全国首位。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和经营限制进一步放开,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400家,上半年发放贷款587.8亿元,95%以上投向了“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服务能力提升,上半年新增担保金额546.3亿元,担保余额达到1236.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户3万多户。出台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截至6月末,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达到473家,注册资本242.4亿元。上半年实现投资130.76亿元。完成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公司制改造,增加交易品种,完善市场功能,截止6月末挂牌企业332家,托管企业452家,展示企业2223家。成立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山东能源环境交易中心,批准筹建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达到15家;德华安顾人寿保险公司开业运营,中路交通财产保险公司、华海财产保险公司获批筹建,地方法人保险机构达到4家;加快了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的筹建工作。

  (三)金融服务创新明显加强。立足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仓单、订单、保单、动产、海域海岛使用权、蔬菜与花卉大棚、畜禽活体和农村“三权一房”等抵(质)押贷款业务不断应用和推广。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发展迅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累计发行额64亿元,居全国首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加快,截至6月末备案企业达到64家,备案金额107.6亿元。保险服务创新深入开展。农业保险新增9类保费补贴品种,开展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订单贷款保证保险、菜篮子工程保险、农房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特色涉农险种。治安保险、安全生产等各类责任保险加快发展。

  (四)金融资源配置格局有所优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战略,在信贷投放、机构设置、产品创新等方面合理配置资源,支持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汉峪金谷”金融新城规划建设初具规模。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20个县(市)和莱芜市,在涉农金融服务、企业上市挂牌、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等方面积极创新实践,激发县域资本活力。

  (五)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省政府成立了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各级政府对金融重要性的认识明显提高。开展了领导干部金融业务大规模培训,启动了与中央金融部门双向人事交流,领导干部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意识普遍增强。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全省17市、137个县(市、区)全部独立设置了金融工作机构,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健全完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协调处置了10余起涉及我省的全国性非法集资案件和一批重大风险案件,有效维护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山东省政府网:近期经济虽然略有回暖,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实体企业举步维艰,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昂的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形势下,强化和改进对实体企业的金融服务显得重要而迫切。下步我省如何改善金融服务、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和贵的问题?

  李永健:加强和改善实体企业金融服务,是当前一项紧迫的经济任务,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对此提出明确要求。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相统一,全面提升融资服务水平,适度向实体经济让利,与实体企业同舟共济,这也是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一是要鼓励和督促银行业机构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改进服务方式、缩短审批流程和时间、规范和降低收费、适度向实体企业让利等方面做出扎扎实实的努力,与实体企业同舟共济、共兴共荣。二是要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下沉服务,深入企业、社区和农村,主动为客户出主意、想办法,把金融服务渗透到最基层、最前沿,立足长远,培育长期优质客户。三是要积极帮助实体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灵活运用股权交易、私募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四是要研究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十条措施,积极配合银监、发改等部门,继续清理和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减少企业融资链条中的不必要环节,努力降低企业融资的隐性成本。对于我们自己监管的小贷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也要加强督促和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促使其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加优惠和便捷的融资服务。

  山东省政府网:8月7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私募市场与投资基金专题座谈会。请谈谈下步我省在发展私募市场和投资基金方面的思路和想法?

  李永健:私募市场是因私募投融资而形成的金融市场,包括私募股权、私募债券、私募贷款等形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私募融资有人数限制,一般不得超过200人,募资方式应为非公开。公开募集资金往往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与监管,而私募市场由于其涉及范围有限、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其投资效率也往往高于公募,可以大大丰富社会投融资路径。对于现阶段我省来讲,不仅有利于解决“两多两难”问题,更能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比如创投、风投、种子基金、众筹融资等,可以有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再如通过债权、股权等私募形式,可以很好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济青高铁就将主要利用私募方式筹集资金。当前,私募市场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发展资本市场“新国九条”中将培育私募市场单独列出并加以强调,中国证监会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将陆续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我省的私募市场已有一定基础,但发展还不充分,潜力很大。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期间,郭树清省长专门提出召开私募市场与投资基金发展专题座谈会,请来了国内顶级专家和实战领军人士为我们传经送宝,也请省内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政府和企业介绍了经验做法。这次座谈会应该算作一次解放思想的会议、宣传发动的会议,参会同志受到的触动很大。我们应将发展私募市场作为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契机,吃透内在规律,学好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科学引导的基础上,迅速掀起私募市场发展的热潮。要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对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引进培育私募基金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实现较大突破。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探索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加强顶层设计,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设立各类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委托、跟投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私募市场,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山东省政府网:农村金融要开辟合作化发展的路子,这在国际上已有成熟的经验,我国农民也一直在做坚持不懈的探索。在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指导农民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和信用合作,使之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请问李主任,下步要如何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李永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这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国务院领导要求山东试点探索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省里在广泛调研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山东省农民信用互助社《试点方案》和《暂行办法》。6月下旬,省政府将《试点方案》等上报国务院。下步,待国务院批复后,这项工作将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设区市政府组织实施,由主管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部门和供销社主导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审批和日常监管,按照“先规范、后试点、再推广”的思路,积极稳妥地开展。首先是做好规范整顿工作。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引导规范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07号),提出要注意严格贯彻“四个不允许”:即不允许农民合作社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与本社无实质性生产经营关系的人员吸收为本社成员,吸收非成员资金的,要立即制定退款计划,限期退还;不允许农民合作社对外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已经设立的,要立即关闭,相关的标牌、标识要予以清理;不允许农民合作社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广告牌、传单、短信或者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或广告,已经进行广告或公开宣传的,要予以清理和取缔,委托代办员、协理员等开展资金业务的,要进行清退;不允许农民合作社发放信用合作资金给非成员使用,已经发放的,要限期及时收回。这“四个不允许”也是我们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来开展监管工作的基础。规范整顿工作完成后,就要在全省范围开展改革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初步考虑每个市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试点,个别基础好的市也可选择多个县(市、区)开展。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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