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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省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时间:2014-12-19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4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12号《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鲁政办发〔2014〕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侨办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加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切实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指示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力度


  省侨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必须从制度上着手,按规范运行。根据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本办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保密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制度上得以保证,从程序上加以规范,确保公文类政府信息在行文流转过程中就能做好公开属性的审核及保密程度的审查,确保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提高了行政的效能。


  二、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14年,省侨办努力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继续依托山东侨网、《侨务简报》、《山东电子期刊》为主体搭建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办门户网站设置的“工作动态”、“市县信息”、“涉侨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是对日常业务工作进行主动公开的主要窗口,公众可通过我办门户网站(http://www.sdqb.gov.cn/)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侨务简报》主要面向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和兄弟省市侨办发行,《山东电子期刊》主要面向海外华社发行。《侨务简报》、《山东电子期刊》的编辑发行有效扩大了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受众,推动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渠道


  在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之外,我办在门户网站设置了“网上办事”、“在线咨询”和“信访投诉”等网上互动的栏目作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渠道,为确保广大受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所关注的事件进行申请公开,我办配备专人对三个栏目进行24小时监督,做到对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分发、及时答复、及时反馈,争取做到对所有申请人负责、对所有申请事件负责。


  四、严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口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落实,我办严格坚持“处室录入、统一审核、领导签发、集中发布”的发布流程。各业务处室需要公开的信息或工作动态,由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办领导审核通过后,报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进行发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对业务工作的助推作用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的指示要求,结合世情、国情、省情、侨情的新变化,于2013年,山东省侨办启动了《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我办工作人员在《条例》起草过程中以省法制信息网和我办门户网站为主窗口,通过公开征集、实地调研、会签修改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归侨侨眷、当地侨商和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针对有关问题多层次多形式进行沟通,数易其稿,《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顺利通过充分体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部门业务工作的积极助推作用,积极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对于各项工作的展开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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