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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省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时间:2014-12-19来源: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省质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办发【2014】12号文件、鲁政办发【2014】22号文件要求,以创建“阳光、勤政、务实、高效、便民”的质监机关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努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重视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充实和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省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印发了《山东省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山东省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信息公开流程。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做到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重点清晰、要求具体、职责明确、衔接有效。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着重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做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处罚裁量基准》、《山东省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的解读,公开质监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务信息,权威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等重要工作信息。


  三、建立多平台、开辟多渠道,保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14年,我局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山东质监”政务微博、山东省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统计分析、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316条,召开新闻通报会5次。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等形式,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山东质监”政务微博,在门户网站设立了12365投诉举报、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栏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给予回复,与社会公众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交流。今年还重点加强了山东质监”政务微博的管理,积极做好微博信息发布。在保证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采用动画、漫画等形式,将质监知识生动化。尝试采取“微直播”的形式,将省局简政放权新闻发布会、局长接线日等活动在微博第一时间进行发布,受到广泛好评。截止目前,共发布博文1200余条,累计收到评论3246条,被转发微博1240篇/次,粉丝近10万人,微博管理质量和粉丝数量在省直单位中处于上游水平。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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