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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时间:2014-12-19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门户网站晒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12号文件“成绩单”的要求,省水利厅认真进行梳理,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明确1名专职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内设立监督组,由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负责同志任监督组组长,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7项配套制度;组织编制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和18种信息公开标准文书,细化设定政府信息公开程序,2014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涉水紧急信息的报送和发布制度;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对《山东省水利厅党政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要求。

二、积极推进水利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根据水利行业公益性特点,切实抓好社会最关注、领导最关心、群众最需要的重点涉水信息公开。把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突出了对防汛抗旱信息、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水环境质量信息、水利安全事故信息、涉水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公开,2014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000条。结合“金水工程”建设,我厅组织开发了山东水利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管理系统,及时公开重点水利工程的项目概况、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工程验收等信息。截止目前,省级平台已对401个项目、257家企业信息进行了公开,信息量达5000余条。积极推进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省水利厅2014部门预算和2013年决算已经在“山东水利网”的“信息公开”栏目中予以公开。

三、积极搭建信息公开平台

在抓好公开电话、公开信箱、网站公开等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在“中国山东网”公开水利信息。在我厅门户网站“山东水利网”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根据水利工作形势变化,先后开辟了“水利新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招标采购”、“当前聚集”、“特别推荐”、“专题活动”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栏目。目前我厅正在对“山东水利网”改版,将结合水利工作特点,进一步调整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优化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更加方便检索和浏览。

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将水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水行政执法职能、依据、程序、处罚措施以及水利规费收取依据、标准、范围、减免程序等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与山东电视节台联合制作了《人与水》电视专题栏目,年均在山东电视台播出50多期,另外还制作播出了专题电视片《问水齐鲁》。

三是定期编发《山东水利信息》、《防汛抗旱简报》、《水资源公报》、重点水功能区和主要城市重点供水水源地水质通报等简报公报,及时报送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同时在“山东水利网”予以发布。

四是2014年初在人民网、新浪网开通了政务微博,由专人负责发布水利政务信息,目前累计发布信息252条;与中国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合作,将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等通过手机短信向广大群众发布。

五是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厅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由厅总工程师担任,规定了新闻发言人职责、新闻发布的途径、方式和程序,2014年就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召开了1次新闻发布会。

六是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上线活动,每年至少有1名厅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广播电台或网络实时在线回答群众关心的水问题,2014年共计上线近100分钟。

四、规范网上行政审批工作

在“山东水利网”设置了网上政务公开大厅和办事大厅,建立了“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运行模式。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印发了《网上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纳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范围和相关处室、单位的职责,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建立了电子监察系统,对水行政审批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全程实施同步监察,及时预警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固化于计算机程序中,实现了对权力运行的自动预警、动态监管、全程留痕、可查可控,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在网上审批过程中,我厅要求所有事项一律经网上服务大厅集中受理,不经过大厅的审批事项有关业务处室无权受理,做到受理人与承办人分离,申请人与受理人、承办人均不直接接触,有益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驻厅纪检组通过网上平台对水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即时督办、进行网上行政处罚,并定期开展绩效评估,作为绩效考核、政风行风评议等重要依据。

五、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初步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初步建立,结合厅电子政务系统优化改版,在内网起草文件环节就在公文审签单设立“公开属性”栏目,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前已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已基本完成清理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厅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山东省水利厅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水利网”网站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秘密级以上文电不得在网上运转,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坚持“一事一审”,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发布的每条信息都经过严格审核把关。

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和队伍。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为他们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等提供便利条件。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选择业务素质高、熟悉法规政策的同志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

四是逐步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根据省政府考核办法要求,研究制定我厅具体督查考核措施,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督查范围。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仍然不全面不规范,行政审批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工程建设信息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类不够清晰,不便于群众查找。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力度较小,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不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抓好信息主动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要求,当前突出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载体,结合门户网站改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目,科学分类设置,增强服务功能。三是加大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力度,争取2015年上半年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


(责任编辑: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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