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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成绩单”
时间:2014-12-19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山东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全省司法行政事业的平安和谐发展,按照厅党委“谋改革、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创一流”的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工作载体,积极回应民众期盼,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4年12月8日,省司法厅共发布信息1245条,比2013年同期增长34.7%。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规定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厅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分管领导同志具体抓好日常工作,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管领导同志,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形成了厅领导组织部署,厅办公室协调调度,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全厅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了《山东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细则》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由专人录入,录入信息经保密审核后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建设了山东省司法厅网上舆情监控系统,对网络上涉及山东司法行政的信息实时过滤,及时发现不实舆情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消息,正面引导网络舆论。四是加大培训力度。一年来,开展业务培训6次、共培训200余人次,厅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二、不断拓展公开内容。针对社会热点和关注问题,省司法厅重点加强了对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健全狱务公开制度。加强对监狱“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会公开,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8个,加强对监狱执法的社会监督。在全国率先推行减刑假释听证制度,郭树清省长给予批示肯定。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4年8月1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社会通报了对省司法厅巡视情况;省司法厅通过深入整改,11月25日,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了《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及时回应了社会疑虑和关切。三是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对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许可、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和司法鉴定人登记、公证机构设立和公证员执业审批、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等1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编制了《山东省司法厅行政审批目录》,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形式、办理时限、是否收费等内容,及时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对行政审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省司法厅下放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项目、承接的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鲁代表机构设立及其派驻代表执业许可审批项目及时更新、完善有关内容。四是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2014年5月23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我省监狱、戒毒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51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公告。8月29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了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工作公告。准确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的预决算。2014年4月4日和8月29日,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分别发布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2013年度部门决算。对需要政府采购的3个项目全部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发布公告13个,对律师事务所设立、注销和律师执业,执业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注销,司法考试报名、成绩公布等业务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积极创新公开载体。充分用好“四个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一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省司法厅开通了政务微博@山东司法,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解答群众疑惑,回应群众关切,共发布信息4961条,受众达133.6万余人,并先后荣获“全国十大司法机构微博”和“山东十大优秀政府机构微博”等称号,2014年8月的《2014年上半年腾讯政务微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山东司法获全国司法十大司法机构微博排行榜第二,位居全国政府机构人气总榜第64位。2014年8月1日,省司法厅“山东司法学习在线”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发布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新闻热点、工作动态等信息120余条,500余人关注。二是充分发挥厅机关内外网平台。省司法厅内网平台已联通了省、市、县三级网络体系,共发布信息1025条(截至2014年12月8日);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973条(截至2014年12月8日)。三是充分利用山东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热线”平台。全年共上线2次,就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与听众进行交流,现场解答了9名听众的法律咨询,线下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21件。四是充分利用重大政策新闻发布平台。《法治山东建设纲要》颁布实施后,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王本群,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冯军出席了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回答了记者提问,回应了群众关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积极推进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网络便民快捷的功能,通过网上公开推出三项便民服务项目。一是在省司法门户网站开通了“山东省司法厅便民服务平台”。主要包括“我要咨询”、“我要申请”、“我要投诉”、“我要举报”、“意见建议”等五大功能,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二是开通了山东省司法厅网上行政许可系统,实现了行政审批网上申请、办理,办事过程和结果全程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公布了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流程、期限和提交的材料目录。三是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布了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设计了《山东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供下载使用。截至12月8日,省司法厅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内容涉及劳教制度改革、监狱管理、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工作,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未出现因答复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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