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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2014年度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时间:2014-12-19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要求,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全面部署了有关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截至目前,各级行政机关依托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公文、人事、财政、执法和各类业务信息10.9万条。市政府和各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113场次,编发政府公报19期。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和网络作用,权威准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其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粉丝量突破330万人,发布信息3000余条。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40余件。市政府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问政540余次,在线参与网民28万人次,解答网民问题1.06万个。全市统一的政府信箱系统办理市民诉求5.4万个。市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市民来话42万余件。


  三、推进重大决策信息公开


  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将信息公开单列一章,要求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实行常务会议新闻发布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主动公开的公文均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对重大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发布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稿18件,内容包括市办实事、幼儿园收费、限时免费停车泊位设置、社会医疗保险、供热、房屋使用安全、交通拥堵治理、安全生产治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对8批次47个服务业标准规范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市级46个部门479项,区市合计(包括乡镇街道)3600多项审批服务事项,在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流转办理。对全市55个市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摸底清理,形成《青岛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


  (二)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44个执法部门6400多项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过程全部网上公开。市和区(市)两级执法部门的非涉密行政处罚案源32.2万件,纳入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登记运行,已公开结案案件31.7万件。开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


  五、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4年市级财政预决算、财政月度收支情况已向社会公开。市级99家一级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三公经费”公开。除涉密部门和单位外,市级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和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内容包括“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了说明。


  (三)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选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社会关注度高的20项专项资金,将其事权管理部门、专项资金名称、预算安排金额、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安排数额等信息,按照全链条和原生态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实时动态公开。


  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国有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全市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以及调整情况。按流程及时发布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用途、用地位置、出让价款等信息。定期发布协议出让成交、划拨用地成交以及土地供应台账等信息。每半年通报全市土地流转情况,本年度公开流转面积116.75万亩,并对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进行了详细分析,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二)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各区、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房屋征收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征收实施前,先行公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根据群众反馈意见修改后再次公示,确保补偿方案符合民意。房屋征收启动后,每家每户的征收补偿标准、评估结果上墙公示。


  (三)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公开了市、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包括开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建设套数、项目进度等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公开保障性分配政策、办事指南、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信息。


  (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市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流程以及项目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通过设立政府采购微信公共账号、电子邮箱及QQ账号的方式,搭建政府采购系统问题解答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累计发布信息16.2万条,信用信息7.6万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统一编号、项目名称、审批(核准)类型、审批(核准)部门、受理时间、办结时间、批准文号等。及时公开工程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2700余条。实行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制度,扩大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范围,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和业绩全面公示。


  七、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深化学校招生信息公开。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提前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要求相关学校做好具体专业、人数和选拔方式的公开。健全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提前公布各区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并要求幼儿园按照规定时间、程序提前公布招生简章。


  (二)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依托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技计划项目从征集、评审、立项、监理到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统一编发项目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项目立项、管理全过程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开,可追溯、可查询。启动信息全公开试点,项目指南、资格审查、综合评审成绩、立项情况、评审专家以及资金安排等信息将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市中心血站献血工作流程、献血者还血政策及医疗用血收费标准等。全市各大医疗卫生机构均在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及服务收费公示牌,主动向住院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项服务信息。市卫生计生委按季度发布《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情况通报》,将患者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平均天数、出院病人均次费用、药占比等项目在网站公开。


  (四)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网上办理、信息发布和公示等工作,延吉路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招聘会1316场次,收集发布50.5万个岗位,岗位信息全部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海尔路人才市场共举办人才招聘会203场次,收集发布岗位22万个,及时更新发布招聘信息12.5万条次。开发完成“青岛就业网”,并进入测试阶段。


  (五)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办理程序、工作流程、标准调整等信息。低保资金随每月市办实事向社会发布。研发大救助平台, 梳理近20个社会救助成员单位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布。在社区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


  (六)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公开。青岛市网上便民服务大厅整合了57个部门2500多项政务服务和9类300多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其中办理类事项1767 项,目前初步实现网上办理的781 项,占44.2%;查询类事项191 项,实现网上查询的140 项,占73.3%。


  八、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减排,环境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等环境信息公开。通过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增设公示目录,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168件次,并提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空气指数 (AQI)值、省控及以上企业环境监测数据等实时查询。


  (二)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发布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查处及办理情况。除依法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通过广播、电视、移动传媒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电话。12350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电话接报707起,经核实查处356起,兑现举报奖金5.6万元。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316个,整改完毕252个。


  (三)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加大对企业经营发展类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研究推进市直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


  (四)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实行抽检结果曝光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378家单位全部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给予处罚。发布我市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首个食品安全“白皮书”,运用大数据方式客观分析我市食安总体形势,提出市民消费建议。


  (五)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对食品包装、儿童服装、复混肥料等56种804家企业1498批次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不合格产品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和批号、不合格项等全部对社会公布。


  (六)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在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初步整合中介组织、税收缴纳、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网上执法、审批证照、社保缴费、交通违章、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等,搭建以身份证号为标识的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和以组织机构代码号为标识的法人信用数据库框架,并通过自然人和法人基础信息查询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平台,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等功能。


  九、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办理公民和法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将申请和办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据不完全统计,各级行政机关已受理答复公开申请1400余件。


  十、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会议纪要和政务运行规定明确要求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或保存的所有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范围,代拟稿处室部门负责进行保密审查、界定、标注信息公开属性。加强培训。邀请政府法制专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内容,在全市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专题讲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市级机关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托统一的专网办公系统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动态更新。加强监督保障等制度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78号),建立季度统计报告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检查通报制度,按时印发季度督查通报。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各部门网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区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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