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2014年度菏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2014年度菏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时间:2014-12-19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我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国办发[2014]12号和鲁政办发[2014]22号文件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实制度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解任务,抓好两个文件的落实工作


  根据国办发[2014]12号和鲁政办发[2014]22号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7月份制定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菏政办发[2014] 45号),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11月份下发了《关于对鲁政办发[2014]22号和菏政办发[2014] 45号文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对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凡是尚未落实到位的,重点进行整改。


  二、狠抓落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市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3月份制定下发了《菏泽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菏政字[2014]15号),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出明确要求。并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市政府网站改版工作(现已试运行),新建立了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75个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单位,10月份对这些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讲解和培训,效果良好。同时在市政府网站新版设置微政务频道,把全市所有开通微博微信的部门集中展示,接受公众监督,并要求各县区和建设门户网站的部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初步形成了以各级政府网站为主,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报刊等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我市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认真对待, 制定了《菏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流程。同时在市政府网站设置了依申请栏目,畅通了网上申请渠道。目前,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网站、信函、传真多种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市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3条,办理33条,做到了件件有回声,件件可查询。


  三、突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情况。5月份《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10月份“关于开展我为政府建言献策暨2015年‘民生实事’征集” 活动的启事”在市政府网站公告两个月,其它土地征收拆迁、城市规划、供热听证等行政决策都在市政府网站或《菏泽日报》、《牡丹晚报》进行了公示征求意见。常务副市长段伯汉在市政府机关集体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会上明确提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以后要纳入到各级政府工作中去,纠正过去那种靠现场拍板、头脑风暴等决策方式,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审改办牵头编制了《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列入行政审批事项371项(含子项共计639项),其中行政许可302项(含子项5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69项(含子项104项),并在市政府网站全部公开。同时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菏政办发[2014]58号),以本次确定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基数,建立起目录动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事项。要求今后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新增、取消、调整或变更,要按照《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审改办及时予以调整。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搞变相审批。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4]36号),对两个及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其窗口联审联办。在公开行政审批清单的同时,我市正在清理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组织编制市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大多数市政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决算、三公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信息。市审计局发布了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部分县区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共在市政府网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市国土资源交易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菏泽日报等平台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等信息316条。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建设了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全市招投标信息和采购信息。同时部分招投标信息和采购信息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也进行了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同时进行了公开。农村土地流转动态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市农业局网站分别进行了公开。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公开了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信息,按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等类别公开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和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在各个保障房项目建设现场也对项目名称、建设类型、建设总套数、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及时将本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以及退出信息等在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网站进行了公开。针对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工作群众关注度高、社会敏感性强的情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邀请报纸、电视等媒体记者到房源摇号分配现场进行实地采访报道,确保了广大群众既能“知情”也能“知悉”。市住房保障、发改、财政、物价等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菏房发[2014]38号》,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明确了全面公开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将房源申请、审核、分配、使用及补贴发放等信息全方位、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和高校财政信息公开。菏泽学院、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菏泽家政学院、菏泽技师学院及时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自助招生(含体育特长和艺术特长)、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等情况在学校网站、市政府网站公开,预算、决算信息也在学校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2.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市科技局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2014年争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和菏泽市科技计划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在菏泽市科技信息网上对评审立项结果予以公示,推动了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的阳光操作、透明运行。


  3.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公开了菏泽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菏泽市卫生系统收费标准、县级公立综合医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市食药局网站及时公布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举措、专项治理开展情况以及从业资质资格许可公示等信息。


  4.就业信息公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菏泽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意见》、《菏泽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补贴申领审批等一系列就业政策信息和服务指南。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和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5.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了《菏泽市民政局关于为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和《菏泽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同时公开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申请办理、孤儿基本保障等政策信息。市民政局印刷了《优抚工作手册》,今年共发放1000余册。


  (六)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1.环境信息公开。“菏泽环保网”设立了“公告通知”、“审批服务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发布”、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等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实时发布全市各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月发布9县区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并进行排名;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和污染减排信息,每季度公开一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


  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均建立了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市政府网站开辟了应急管理专栏,对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公开,对安全生产知识及法规进行普及。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食药监局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新办药店公告和变更、食品生产和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药械注销公告等行政许可类信息300余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信息30余条;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2条。先后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牛羊肉注水、学校周边治理、医疗器械“五整治”、羊肉汤、小饭桌等多次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开展了食品、药品抽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专题活动,并把治理和推行过程的重点环节和最终结果陆续进行了公开。同时,每次大型活动,都邀请各级媒体记者跟踪采访,及时以新闻、通讯等形式加以报道。


  政府信息公开是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6年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在贯彻落实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2015年,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宗刚英)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