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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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 09- 10 09: 31 来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批示、指示,要求制定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强化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的政策推力和机制保障。在认真梳理省内区域发展政策基础上,深入研究国外现代城市群建设理念、思路和模式,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政策经验,围绕促进转型发展和提高质量水平,努力做大做强省会龙头、消除欠发达地区短板制约,着力推进区域各市对接融合、实现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战略性城市群经济圈,《规划》按照“多予、少取、济困”的原则,研究提出了财税、土地、投融资、载体建设、同城发展、组织协调六个方面的全局性保障措施,以及启动济莱协作区建设的创新举措。

  一、规划政策的核心是促进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水平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人口、面积分别占全省的34.8%、33.2%,是聚集产业和人口、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地带,是推动中西部崛起的重要平台,近年该区域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在36%左右,城镇化率和服务业比重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省比重还不到30%,发展质量水平还待提高,转型升级的任务较重。为此,《规划》政策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促进区域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水平。

   1、设立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立足于引导带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推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科学发展,参照蓝黄“两区”经验,规划政策提出设立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根据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资金投向、简政放权条块结合的原则,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圈内各市城乡发展规划编制及修编、人才引进、职业教育、旅游规划编制及乡村旅游示范、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等领域项目建设。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

   2、强化土地政策支持。要实现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转型升级,必须要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项目建设必须要有土地保障。一方面要提高土地开发强度、深挖存量土地潜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另一方面,要加大支持力度,对经济圈各市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提出:积极争取纳入全国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国家级重大土地整治工程,支持对区内未利用土地、宜农土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在保证耕地总量不变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试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推广莱芜“两股两建”(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建立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城乡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德州“两区同建”(农村社区和产业园区)经验做法,通过增减挂钩等形式,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高效利用。

   3、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立足于释放区域金融活力,打造金融“聚宝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切实发挥金融推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规划提出金融创新政策支持:加大政府投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落实新设金融机构省级奖励政策,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经济圈内设立总部及分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提高直接融资能力。支持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建设,尽快形成立足山东、辐射周边地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深化县域金融创新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设立担保扶持基金,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发展一批资本金超过10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并对“三农”、科技文化类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奖励补偿,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BOT、TOT、资产证券化等项目融资方式的运用,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区内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4、壮大发展县域经济。县域强则整体强,规划围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科学发展整体提升综合实力的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科学考核评比,以市为单位提高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夯实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基础。

   5、加快开发区建设,各类经济开发区是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重要载体,是区域发展的生力军,围绕打造区域经济增长的长久支撑力量,规划提出:支持区域内国家级开发区做大做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积极争取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和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探索互利共赢的财政政策,有序推动开发区异地联合兴办;继续对中西部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县的工业园区倾斜。

  二、规划政策的重点是核心带动、做大做强省会济南

  省会济南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更是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核心城市。与目前全国比较有影响力的区域中心城市相比,济南规模偏小、人口偏少、实力偏弱,缺乏足够的带动和辐射能力,省会城市的优势没有凸显出来,核心城市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与引领区域一体化发展、打造竞争力较强的区域经济板块的要求有差距,与山东大省地位也不相匹配。因此,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充分挖掘优势和潜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是加快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的首要任务,是建设全国一流城市群经济圈的根本前提和重要基础。为此,《规划》围绕济南做大做强,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1、改革开放方面。立足于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规划支持济南在改革开放上先行先试、率先探索,提出:支持济南利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及行政资源聚集等有利条件,在国有企业、教育、金融、城镇化、住房、社会保障、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公务用车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率先突破,努力建设营商环境国内领先的首善之区。将济南作为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试点城市,规划建设中日、中韩产业园,兴办中日、中韩合作创新产业园和中日韩经贸交流会展中心。争取扩大济南综合保税区政策覆盖范围,加快建设保税功能拓展区和配套产业区。

   2、拓展发展空间方面。围绕加快区域协作,优化行政区划,积极拓展济南发展新空间,支持济南做大做强。规划提出:破除行政区划壁垒,支持济南加快与周边市县共建各类产业协作区。支持济南适时研究调整优化市内行政区划,促进东部新区、西部新区、滨河新区、南部山区和北部地区发展,推动济阳县、章丘市“撤县设区”。把济南市作为全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城市,逐步放开城乡户口迁移限制,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3、财政金融方面。立足于提高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保障支撑能力,省级必须加大财政倾斜和金融支持力度,除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普惠性政策外,提出:逐年适当加大对济南市长清区、济阳县等财政专项支持,加快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济南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济南设立金融资产等要素交易平台,加快济南城区农信社改制步伐,组建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

   4、强化城市功能方面。依托济南科技创新和教育人才方面的优势,加快打造总部经济、服务经济,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不断壮大实力,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规划提出:支持以大学科技园及周边区域为核心区,规划建设“济南创新谷”,支持济南申报下一代互联网试点城市。加强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服务,吸引聚集高端人才、高端企业和高端项目,建成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文化创意等高端产业培育中心。增强省会城市高职、中职教育活力,支持济南高职、中职院校跨区域联合办学。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办学准入范围,加快建立新的办学制度和模式。增加济南驻济普通高校本科生走读招生计划。

  三、规划政策的方向是对接融合、加快区域一体化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是典型的核心带动、圈层推进、效应扩散的城市群发展模式,圈内各市距离省会济南均150公里左右,具有明显的区位、资源、市场、产业和科教人才优势,在承接产业转移、拓展经济腹地、提高整体竞争力等方面潜力巨大、前景广阔。规划提出推动形成以70公里和150公里为半径的紧密圈层和辐射圈层,推动圈内各市高度融合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要素市场、生态建设、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为此,围绕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布局和发展重点,《规划》提出对接融合、一体化发展政策。

   1、努力打破行政壁垒。按照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突破,力争把加快发展的制度红利充分释放出来。规划提出:取消区域内除高速公路外的干线公路及桥梁收费,建立免费的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运输到销售环节的“绿色通道”;推进信息通讯同城化,固定电话统一区号,移动电话统一按市话收费;推进户籍管理同城化,实行更加灵活的户口迁移政策,实行户籍所在地人口同等待遇。鼓励推动企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布局,鼓励滨州、德州等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飞地经济示范区”,鼓励企业到该区域进行土地成片开发。

   2、加快济莱协作区建设。济南、莱芜空间相接、产业相联,接受辐射带动最便利、最直接。启动建设济南莱芜协作区,不仅可以拓展省会城市战略发展空间,增强辐射带动功能,还可推动莱芜优化结构壮大实力,实现科学发展。规划把建设济莱协作区作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切入点,在创新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方面率先突破,着力为推进圈内一体化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借鉴。提出加快“五个同城化”:开通城际公交线路,尽快启动济南至莱芜的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减免或降低济南与莱芜之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取消济南与莱芜省道通行费,加快交通同城化。率先实现两市区号统一和广播电视频道交叉落户,加快通信同城化。实行两市居民网上户口迁移和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推进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加快户籍管理同城化。逐步统一社会保障关系标准,并实现互联互认和正常转移接续,推动两市居民在医疗、教育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加快公共服务同城化。在金融、人才、科研、产业等方面促进要素自由流动、高效发展,加快资源配置同城化。同时,提出济南北部产业转移承接协作区和南部文化旅游协作区内的有关县区,也要创造条件,加速融入省会济南并放大同城效应。

   3、加强组织协调。为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区域一体化建设的持久动力和制度保障。规划提出:成立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开发综合决策,统一部署重大事项,实行重大资源统一管理、重大设施统筹规划、重大项目协调布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区域市长联席会议、省市职能部门对口衔接、高层探讨和干部挂职交流等制度,加强政府、企业、行业、专业组织和协会间多层次的交流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建立济南莱芜两市高度融合发展机制,实行组织领导统一、战略规划统一、重大布局统一。

  四、规划政策的着力点是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2012年,圈内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占全省的29.4%,民生保障能力总体不强。圈内发展很不平衡,聊城、德州市人均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0%左右,人均财政收入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50%,有13个县(市、区)财政收入低于10亿元。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努力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实现全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

  规划从财税扶持、投融资支持等方面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倾斜力度,切实增强区域财政实力和发展动力,使更多资金用于民生、用于发展。提出:加快实施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划省级分享税收,取消原体制按比例递增上解政策,建立资源税省市分享机制,提高出口退税省级分担比例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市县分成比例。落实主体税收增长激励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对财政困难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十二五”期间,粮食产能大县农业综合开发县级配套任务由省级承担,逐步增加农业主产区财政补助。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省基本建设基金、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省涉农资金的安排和国家补助资金等加大扶持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比例。对国家和省里确定的建设项目,在安排预算内投资时逐步提高省配套资金和省补助资金比例。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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