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发布2008年上半年农资打假十大案例
时间:2008-06-14 10:03:36 来源:大众日报
6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权威发布,2008年上半年山东省工商系统查处了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一、乳山市冯家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当事人于今年1月10日,以2300元/吨的价格从威海兴鲁生资有限公司购进标注为丹麦丹利特农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丹利特”硫酸钾型复合肥6吨,以2500元/吨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15000元。经依法检验该批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至案发时,上述肥料尚未售出。
二、胶南市六汪镇王宗卫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当事人于1月以2900元/吨的价格购进山东省寿光市凯米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凯米尔复合肥13吨,以3500元/吨的价格售出5吨。经依法检验,该批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
三、山东诺华农药有限公司冒用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案
当事人自1月开始,在其生产的“春飞快歼”、“赛磷”等五种农药上冒用山东恒利达化学品公司农药登记证号及农药生产批准证号。
四、日照市岚山区陈刚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当事人于3月10日,以2700元/吨的价格从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购进该公司生产的复合肥10吨,以2800元/吨的价格售出,获利1000元。经依法检验,该批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
五、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鞠克俊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当事人于2月,从他人手中以2600元/吨的价格购进外包装标注为“挪威凯德姆”牌的复合肥5吨,以3100元/吨的价格售出4.1吨,获利2050元。经依法检验,上述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六、济宁市泗水县泗河办金兴化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当事人于2月22日,在其经营场所销售标注为“华廷”牌、“潘大仓”牌、“沃尔沃”牌的复合肥,获利775元。经依法检验,上述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七、栖霞市李道军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当事人于2007年10月开始,在栖霞市销售标称为北京斯特美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10吨,货值18000元,获利2000元。经依法检验,上述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八、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李洪国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当事人于3月2日,以2100元/吨的价格从淄博澳邦肥料公司购进澳邦牌肥料5吨,以2300元/吨的价格售出,货值11500元,获利1000元。经依法检验,上述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九、东阿县供销社农资专业合作社人民街农资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当事人于2007年12月,以700元/吨的价格购进北京一公司生产的速生杨专用肥10吨;以800元/吨的价格购进北京市碧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精制有机肥10吨。经依法检验,上述两种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十、无棣新宇棉业有限公司使用假冒农药登记证号案
当事人销售的农药“盲蝽透壳杀”,使用说明上标明的登记证号是伪造的,该农药没有核准农药登记证。当地工商局共查获名称为“盲蝽透壳杀”的农药200件,单价200元/件,总货值40000元。(记者 李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