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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日期:2008-02-04  来源:省财政厅国库处

  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所需的公务用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项目编号:SDGP2008-007                          

  三、项目名称:公务用车

  四、采购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共分15个包,A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14辆;B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6辆;C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10辆;D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19辆;E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8辆;F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70辆;G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越野车4辆;H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面包车12辆;I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面包车12辆;J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面包车8辆;K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面包车6辆;L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79辆;M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26辆;N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三厢轿车3辆;0包采购适合公务使用的面包车12辆。各包具体技术规格说明请登录www.sdzfcg.gov.cn查询本公告附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08年2月3日至2008年2月27日每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00-16:30

  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二楼采购三部         

  标书工本费: 200元/包,不接受汇款。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请携带移动磁盘,以便拷贝招标文件。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08年2月28日上午8:30-9: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08年2月28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汇产业园)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汇产业园舜雅路1001号

  电    话:0531-67800519    67800518           传    真:0531-67800518                    

  联 系 人:李凤年  廉纹 

                                           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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