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公司年检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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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1039013003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69X62371039013003

本事项由山东省电影局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省委宣传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09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快递申请,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颜东升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51775250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经十路20637号文博写字楼458室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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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初审件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山东省电影局1507室 -
审批结果名称 省内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公司年度核验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电影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342号
依据内容 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电影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342号
依据内容 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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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0 材料齐全 承办人审核
受理 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0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许可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核 材料审核。 0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核通过的,制作准予许可决定,送达许可证、通知书;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送达《驳回通知书》。
办结 批复办理 0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做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许可决定书和新证; 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驳回通知书》。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6051403

受理条件

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单位违反《电影管理条例》,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个人违反《电影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发行业务,或者擅自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或者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 ^省内与20家以上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影剧院、礼堂等签订电影供片协议的电影单位。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营业执照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必要 营业执照 副本.png 营业执照 副本.png - 加盖公章 -
年检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公司年检申请表(空).doc 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公司年检申请表(样表).doc - 加盖公章 -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省电影局 必要 放映单位模板.jpg 放映单位模板.jpg - 加盖公章 -

常见问题

  • 1

    问 : 取得该证的单位可否跨省经营?

    回答:不可以,如需跨省经营需向国家电影局申请。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75933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山东省电影局1507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21-51775206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山东省电影局1513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办事指南.pdf下载到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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