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证明
基本编码:372009155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4143372009155001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 中介服务信息 |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 事项版本 | 12411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办理信息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省市一体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4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E11 - E11 |
| 是否多点可办 | 否 |
| 其他办理地点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证明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依据类别 | 法律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 依据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申请—办结 | 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满分记录、准驾车型变更记录。 | 0 | 按有关部令、规范审查。 | 1、下载并登录“交管12123”APP,2、点击右上角【电子证件凭证】图标,进入点击【电子凭证】、点击【安全驾驶记录】,等待审核结果,审核完成后下载打印(上面有所属交通管理部门公章)。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7-14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
电话: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电话:0531-81691000(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81171234(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受理条件
在申请出具“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证明”之前,驾驶人应当处理完结本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