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水运工程材料类乙级资质(初次申请)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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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18212008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64422000118212008

本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已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实施)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23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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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 省市综合业务专区B06、B07窗口 - B06、B07窗口
审批结果名称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水运工程材料类乙级资质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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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资料 5 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
办理 初审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资料,现场评审及公示。 13 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
办结 根据评定结果,作出是否向申请人颁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决定。 2 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2567000

受理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 ^(二)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报告签字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四)具备科学适用的样品管理制度。 ^(五)具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质量检测的技术能力。 ^(六)具备固定的试验检测场所,且环境应满足质量检测要求。 ^(七)具有有效运行且能保证其质量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八)具备良好的质量检测业绩和信用。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延续审批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请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标准申请材料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延续审批)申请书.docx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示例样表.pdf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受理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标准申请材料 -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请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标准申请材料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要求》(JT∕T 1181-2018) (1).pdf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要求》(JT∕T 1181-2018).pdf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行政许可承诺书》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管理体系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人员、仪器设备清单,试验场所不动产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人员、仪器设备清单,试验场所不动产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68966225;0531-51762615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B06、B07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68966285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4楼424办公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办事指南.pdf下载到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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