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服务
基本编码:372014918004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58552372014918004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 中介服务信息 |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事项版本 | 12418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办理信息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1楼人社专区综合业务1A2、A3 - A2,A3 |
| 是否多点可办 | 否 |
| 其他办理地点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 制定机关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 |
| 发文字号 | 人社部发〔2021〕112号 |
| 依据内容 | 第七条 第一款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 (四)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办理 | 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 1 | 申请单位具备查阅资质,申请要素齐全、表述清楚。 | 符合条件的,提供档案查阅服务,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 |
| 审核 | 审核申请人身份、查阅函的合法性。 | 0 | 申请单位具备查阅资质,申请要素齐全、表述清楚。 |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查阅业务,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不予受理。 |
| 申请 | 申请查阅档案 | 0 | 申请单位具备查阅资质,申请要素齐全、表述清楚。 | 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缺少材料及退回原因。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2621687
受理条件
相关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申请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身份证 |
原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1 | A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必要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 |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函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纸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查阅单位出具 | 必要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函(空白表格).docx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函(示例样表).docx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函信息真实有效。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函信息真实有效。 | -- |
常见问题
问 : 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服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回答: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申请函》或借(查)阅介绍信; 2、借(查)档人居民身份证; 3、被借(查)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 4、被查阅人是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还需提交委托单位介绍信。问 : 个人能否查阅自己的档案?
回答: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