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委托书备案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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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303900200101

实施编码:12370000F5145767512373039002001

本事项由印刷发行管理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10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事项状态 已发布
行使层级 省级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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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名称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东1号楼203室 -
审批结果名称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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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印刷业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依据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2017年3月第二次修订
依据内容 第十九条 第一款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企业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印刷委托书还必须事先报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委托书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的,必须验证报纸出版许可证;接受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必须验证主管的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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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印刷业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依据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315号
依据内容 第十九条 第一款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企业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印刷委托书还必须事先报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委托书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的,必须验证报纸出版许可证;接受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必须验证主管的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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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备案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0 要素齐全并在印刷日期之前。 在提供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上盖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6132980

受理条件

持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格式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原件 电子 0 -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空白范本.pdf 示例范本.pdf - 要素齐全,在印刷日期之前备案。 -

常见问题

  • 1

    问 : 委托书备案办理时限?

    回答:即办。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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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75212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东1号楼203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51775290

窗口投诉地址: 中区纬一路482号东1号楼212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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