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国家级权限)
基本编码:000120330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48646L2000120330001
本事项由省农业农村厅(受理农业农村部事权事项)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无 | |
| 是否一次办好 | 否 | 事项版本 | 13 |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金扬秀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1-81608059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 B02窗口)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办理信息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 办理方式 |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省市综合业务专区B04、B03、B09、B02 - B04,B03,B09,B02 |
| 是否多点可办 | 否 |
| 其他办理地点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 |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植物检疫条例》 |
| 依据类别 | - |
| 制定机关 | - |
| 发文字号 |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
| 依据内容 | 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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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常规引进的低风险种苗,按要求在系统申报,符合超量审批的规定
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引进国外植物种苗检疫审批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 | 2 | A4 |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 | 必要 | 引进国外植物种苗检疫审批申请书-空白样表.doc | 引进国外植物种苗检疫审批申请书-示例样表.jpg | 核实好原产国、进境口岸等信息,种植地区要尽可能填写准确, | 核实引进的种苗是否是常规低风险种苗,引种监测报告是否已出 | -- |
常见问题
问 : 超过多少数量由国家审批
回答:非首次引进的种子500公斤、草本苗木5000株、果树苗木100株以上(不含)时由省级初审,农业农村部审批问 : 报国家审批办理时限是多少
回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问 : 国家审批窗口咨询电话
回答:电话010-5919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