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备案

山东省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切换办理站点

基本编码:373041005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3043M2373041005001

本事项由宗教一处、宗教二处、政策法规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06
服务对象类型 社会组织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事项状态 已发布
行使层级 省级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查看全部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名称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三楼1310室、二楼1216室 -
审批结果名称 同意备案的复函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依据类别 地方性法规
依据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依据内容 第三十条 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应当经本省全省性宗教团体同意后,并由该宗教团体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依据类别 地方性法规
依据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依据内容 第三十条 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应当经本省全省性宗教团体同意后,并由该宗教团体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办结 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 0 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
受理 对材料进行审核 0 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0 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收件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备案申请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3 A4 - 窗口提交 其他 可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厅”下载 必要 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备案申请书(空白表格).doc 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备案申请书(示例样表).jpg - 暂无 -

常见问题

  • 1

    问 : 无

    回答:无

权责清单

查看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83722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二楼1220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51783727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二楼1218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办事指南.pdf下载到本地

手机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