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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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3098006002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198Q2373098006002

本事项由饲料兽药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11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事项状态 已发布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赵洪山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51788880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332室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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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窗口名称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332室 -
审批结果名称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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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部门规章
依据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 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第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一)委托产品在双方生产许可范围内;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双方还应当取得委托产品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签订委托合同,依法明确双方在委托产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方应当按照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及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受托方取得的生产该产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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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部门规章
依据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 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依据内容 第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一)委托产品在双方生产许可范围内;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双方还应当取得委托产品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签订委托合同,依法明确双方在委托产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方应当按照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及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受托方取得的生产该产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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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审核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饲料、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 0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审核 符合条件予以备案
报送材料 审核材料 1 审核材料 受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

电话:0531-89939110

受理条件

委托产品在双方生产许可范围内;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双方还应当取得委托产品的产品批准文号;签订委托合同,依法明确双方在委托产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doc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样表.doc - 按要求填写 -
受托企业备案时,需提供委托企业在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的备案表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委托企业在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的备案表复印件 必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doc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样表.doc - 受托企业备案时,需提供委托企业在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的备案表复印件 -
委托加工合同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身亲人自备 必要 无特定规格要求.docx 无特定规格要求.docx - -
委托企业、受托企业产品执行标准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无特定规格要求.docx 无特定规格要求.docx - -
委托产品标签式样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无特定规格要求.docx 无特定规格要求.docx - -

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88880

窗口咨询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332室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51788859

窗口投诉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322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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