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维护(关键)
基本编码:372014914005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58552372014914005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
事项版本 | 12411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1/C3/C5/C7/C8/C9窗口 - C1/C3/C5/C7/C8/C9窗口 |
审批结果名称 | 《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
依据内容 | 第九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文字号 | 人社部发〔2015〕32号 |
依据内容 | 第十四条 第一款 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5),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二)变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关键基础信息的,需提供公安部门证明;变更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特殊信息的,需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部门审批认定手续;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依据内容 | 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
依据内容 | 第九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依据内容 | 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办结 | 对录入的变更信息进行审核。 | 0 | 1.修改职工关键信息时审核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录入信息是否与材料一致;。 2.审核单位经办人是否签字确认《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 审核通过,业务办结。 |
审核 | 对录入的变更信息进行审核。 | 1 | 1.修改职工关键信息时审核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录入信息是否与材料一致;。 2.审核单位经办人是否签字确认《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 审核无误,通过,否则不通过,退回受理岗通知单位。 |
受理 |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信息进行修改。 | 0 | 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 | 录入变更信息,推送审核。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企业职工基本信息发生变化。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个人信息维护审批表 | 原件 | 纸质 | 1 | A4 | - | 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经办机构为单位提供空白表样,单位填报提交。 | 必要 | 个人信息维护审批表.xlsx | 个人信息维护审批表-示例范本.xlsx | - | 内容真实有效。 | - |
身份证 | 原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1 | A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窗口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必要 | 身份证1.jpg | 身份证1.jpg | -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受理,代办时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 - |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