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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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201492600103

实施编码:11371700004478300H3372014926001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信息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特别程序信息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种类 -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事项版本 12416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行使层级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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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初审件
办理时间 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9号窗口 - 9号窗口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通过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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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鲁财社〔2018〕86号
依据内容 第十二条 第一款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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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鲁财社〔2018〕86号
依据内容 第十一条 第一款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对在高附加值产业创业的劳动者,有条件的市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十二条 第一款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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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办结 按程序拨付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资金 2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拨付成功或拨付失败。
审核 获取并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 18 1.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2.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3.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4.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5.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 各级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资金拨付。审核不通过的,告知不通过原因,可重新申请。
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材料,发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发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 0 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 提交成功或提交失败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

电话: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0530-5192521

受理条件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营业执照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必要 营业执照.png 营业执照.jpg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财务报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财务报表(盖公章).docx 财务报表示例范本.docx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由申请企业根据选择的银行来准备相应材料。 必要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docx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pdf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招用人员名单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小微企业制作或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模板,填写信息后加盖公章上传。 必要 招用人员名单.docx 招用人员名单.pdf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毕业生通过毕业学校申领 必要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docx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pdf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常见问题

  • 1

    问 : 小微企业可以申领多少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回答: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0-5314121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9号窗口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9号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0-5168930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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