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换领

历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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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709007003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95001A4370709007003

本事项由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有身份证业务的派出所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39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行使层级 县级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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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非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158号趵突泉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学街6号大明湖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67号东关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后小区一区8号解放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99号泉城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56号建筑新村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路9号千佛山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6号文化东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区20号楼燕山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五区17号甸柳新村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路717号姚家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清秋路199号智远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佑街567号龙洞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程路366号奥体中心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
是否多点可办
其他办理地点
审批结果名称 身份证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依据类别 法律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依据内容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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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制证/发放 对制证信息进行审批和签发。 1 对制证信息进行审批和签发。 审批通过的制证签发。
审核/签发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签发;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0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法定期限: 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承诺期限:快递证件10个工作日内投递;非快递证件2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
受理 受理 0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上传制证信息。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 申请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0 符合办理身份证的要求 进行受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电话:0531-88589320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电话: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受理条件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本人申请、原居民身份证
本人申请、原居民身份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个人自备 必要 身份证.png 身份证.png -- 申请人材料齐全受理 --

常见问题

  • 1

    问 : 本人必须到场吗?

    回答:距上次现场办理5年以内或已采集指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通过网上进行全流程办理,其余情况必须到场。
  • 2

    问 : 办证流程

    回答:证件受理——审核签发——证件制作——领取发放
  • 3

    问 : 办证周期

    回答:20个工作日以内
  • 4

    问 : 提交换领后在哪里查看

    回答:爱山东内提交换领后,可以在app-我的页面-我的办件内查看办件状态
  • 5

    问 : 如何缴费?

    回答:在app-我的页面-我的办件-查看详情-结果材料内截图二维码缴费。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86079412(趵突泉派出所);0531-81937208(大明湖派出所);0531-66573726(东关大街派出所);0531-86971110(解放路派出所);0531-82382107(泉城路派出所);0531-59516110(建筑新村派出所);0531-82960052(千佛山派出所);0531-82922110(文化东路派出所);0531-81856340(燕山派出所);0531-88952758(甸柳新村派出所);0531-62330718(姚家派出所);0531-88935173(智远派出所);0531-88510576(龙洞派出所);0531-88812130(奥体中心派出所)

信件咨询地址: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各户籍派出所(详见办理地点中各派出所详址)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158号趵突泉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学街6号大明湖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67号东关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后小区一区8号解放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99号泉城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56号建筑新村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路9号千佛山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6号文化东路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区20号楼燕山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五区17号甸柳新村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路717号姚家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清秋路199号智远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福佑街567号龙洞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厅一窗通办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程路366号奥体中心派出所1楼综合服务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5084216

信件投诉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5号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5号综合服务厅1楼投诉窗口

收费信息

收费

收费标准:2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依据内容:

同意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收费项目名称:居民身份证换领

是否允许减免: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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