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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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3005008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323D2373005008001

本事项由国际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教育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07
服务对象类型 事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事项状态 已发布
行使层级 省级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查看全部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名称 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B01窗口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B01窗口 - B01
审批结果名称 备案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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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依据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依据内容 第三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将办学类型和层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和招生规模等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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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依据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依据内容 第三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将办学类型和层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和招生规模等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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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材料 0 内容真实 受理
存档 审核并存档 0 内容真实 登记存档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2567000

受理条件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纸质原件 - 窗口提交 - 学校自备 必要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空白表格).doc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示例范本).pdf - 内容无虚假宣传 -

常见问题

  • 1

    问 : 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举办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吗?

    回答:不可以。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
  • 2

    问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管理机构如何设置?

    回答: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
  • 3

    问 : 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相关联的业务有哪些?

    回答: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将办学类型和层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和招生规模等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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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93871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B01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2083195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4楼402办公室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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