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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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1821600001

实施编码:11370811MB279691104000118216000

本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2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59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企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县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褚聪聪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7-5661925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中馆二楼社会事务一科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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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E204、E205、E206、E207、E208、E209、E210 - E204,E205,E206,E207,E208,E209,E210
是否多点可办
其他办理地点
审批结果名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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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2026年1月第六次修订
依据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1、初审: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材料补正:经审查,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五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经审核属于不予受理情形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 符合法规要求 -
审批 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审批意见。申请人承诺具备经营许可条件并提交规定材料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1 符合法规要求 -
决定 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核准,制作许可结果文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核准,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1 符合法规要求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86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行政复议窗口

电话:0537-5661561

行政诉讼

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

电话:0537-6772121

受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2.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损坏、污损、丢失,申请人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
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且已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道路货运运输经营申请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docx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示例样表).docx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 必要 -- 身份证.png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经办人身份证
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 必要 -- --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授权委托书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docx 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示样).docx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部门核发 必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示例样表).jpg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其他 评定机构出具 必要 --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示例样表).jpg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图片或PDF类型(以现有车辆申请时提供)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日期应不超过半年,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示例样本).docx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
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 必要 --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jpg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驾驶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准驾车型应与投入的运输车辆相适应,证件在有效期内 --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必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png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从业资格类别应包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证件在有效期内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docx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docx 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常见问题

  • 1

    问 : 该事项是否支持线下申请?

    回答:支持,线下:申请人携带材料到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琵琶山北路30号)中馆办理。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7-5661925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二楼E区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E208、E204、E205、E206、E207、E210、E209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7-5660357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室效能监督科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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