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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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2014950002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58552372014950002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信息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特别程序信息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种类 -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事项版本 12410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行使层级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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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4/B5窗口 - B4/B5窗口
审批结果名称 给转出地开具联系函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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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依据类别 法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依据内容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鲁人社规〔2018〕4号
依据内容 第四条 参保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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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依据类别 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鲁人社规〔2018〕4号
依据内容 第四条 参保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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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依据类别 法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依据内容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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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办结 出具联系函 0 职工在转入地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受理转入申请 开具联系函 0 职工在转入地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寄给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职工在转入地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行携带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颁发的身份证原件 必要 身份证样证.jpg 身份证样证.jpg - 材料齐全。 -

常见问题

  • 1

    问 : 如何查询转移接续的进度

    回答:登陆山东省人社厅官方网站,点击省直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查询缴费年限即可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81286748/81286792/12333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1楼B1/B2/B3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1915893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办事指南.pdf下载到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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