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 并、合并、分立审批

济南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切换办理站点

基本编码:00013912400301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6094P3000139124003

本事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委托县级新闻出版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部分可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实施)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7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市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赵宁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68967394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窗口A11-A12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查看全部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窗口A11-A12 - 3楼A11-A12号
审批结果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印刷业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八条: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印刷业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十条: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印刷业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未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手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印刷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 (二)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 (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的。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申请材料 申报内容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等 -
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 申报内容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等 -
决定 审批 申报内容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等 -
办结 履行办结手续 申报内容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等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电话: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电话: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受理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 (五)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六)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申请书 原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印刷企业设立申请书.doc.doc 印刷企业设立申请书.doc.doc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填报完备 -
登记表 原件 电子 0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设立印刷企业登记表(空白).doc.doc 设立印刷企业登记表.doc.doc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填报完备 -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0 - 营业执照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必要 - - 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完备 -
企业章程 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企业章程.jpg.jpg 企业章程.jpg.jpg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填报完备 -
法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电子 0 - - 网上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必要 - -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填报完备 -
设备证明 复印件 电子 0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设备供应商 必要 - -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填报完备 -
场所证明 复印件 电子 0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住建部门核发 必要 - -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填报完备 -
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复印件 电子 0 -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新闻出版部门核发 必要 - -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填报完备 -

常见问题

  • 1

    问 : 办理地址在哪里?

    回答: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窗口A11-A12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68967394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窗口A11-A12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68966426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办事指南.pdf下载到本地

手机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