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基本编码:370131611000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53699N2370131611000
国家事项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国家基本编码:000131009000
本事项由登记注册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5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25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登记注册处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36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省局负责受理和资格认定全部事宜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实施受理和资格认定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事务类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事务类窗口 |
办理结果名称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窗口领取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号(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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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9号(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四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 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 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 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 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 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 5个工作日 | 受理、不予受理或者告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 |
考试 | 申请人持受理结果到发证机关委托的考试机构报名,并按时参加考试 | 3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取证考试自受理之日起2年内未通过全部科目的,应当重新申请;换证考试不合格的,允许1年内在原考试机构补考1次) | 考试成绩 | |
发证 | 收到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 7个工作日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电话:0531-82062208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6989000
受理条件
1.年龄 18 周岁以上且不超过 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学历、无损检测经历等资历满足申请项目和级别的要求; 3.申请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漏磁检测的,单眼或者双眼裸视力或 者矫正视力达到 GB 11533—2011《标准对数视力表》的 5.0 级以上,申请超声检测、 声发射检测、涡流检测的,单眼或者双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 GB 11533—2011 《标准对数视力表》的 4.8 级以上。申请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的,不得有色盲; 4.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知识和技能。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特种设备检测人员申请表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由申请人自行填写 | 必要 | 无损人员申请表.docx | 无损人员申请表示范.jpg | - | - | - |
视力证明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 | 其他 | 体检中心或医院等相关医疗技术部门 | 必要 | - | 视力证明.docx | - | - | 报考项目规定的视力证明 |
身份证 |
原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0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 | 身份证.jpg | - | - | - |
毕业证书或者学历证明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 | 其他 | 毕业院校核发 | 必要 | - | 毕业证.jpg | - | - | - |
其他行业或组织颁发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 | 其他 | 其他行业或组织颁发 | 必要 | - | 其他行业无损检测资格证书.docx | - | - | - |
常见问题
问 : 个人到哪里申请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回答: 个人可登录个人所在地的考试机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