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省级权限)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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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69004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49032C2000169004001

本事项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部分已委托济南、青岛、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部分已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实施,部分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实施,已委托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实施,部分可委托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9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李虹,赵菲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82083257(市中区);0531-82083255(市中区)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层社会事务类A10号窗口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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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层社会事务类A10号窗口 - A10号窗口
审批结果名称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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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依据内容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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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752号
依据内容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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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752号
依据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备案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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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形式审查 1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审查 技术审查或组织专家现场审核 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
办结 制作许可证件或许可文书 1 制作许可证件或许可文书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1.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十三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的申请条件;3.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空白表格).docx.docx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示例样表).docx.docx 对照填报说明无漏项 对照填报说明无漏项 -
由两个以上单位、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资或合作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协议书(空白表格).doc.doc 协议书(示例样表).doc.doc 内容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内容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涉及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投入及有偿使用的,应当符合《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字[2010]50号)有关要求,提供财政部门的批复意见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批复意见(空白表格).docx.docx 批复意见(示例样表).docx.docx 内容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内容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纸质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设置审批可行性报告(空白样表).docx.docx 设置审批可行性报告(示例样表).docx.docx 申请材料合法有效并且为本机关权利事项,(《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十四项内容) 申请材料合法有效并且为本机关权利事项,(《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十四项内容) -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选址报告(空白表格).docx.docx 相关核定依据(示例样表).doc.doc 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四项内容) 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四项内容) -
名称中含有其他单位或组织名称的,或需要经过特殊核定的,应提交相关核定依据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相关核定依据(空白表格).doc.doc 相关核定依据(示例样表).doc.doc 内容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内容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资信证明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资信证明(空白表格).doc.doc 资信证明(示例样表).doc.doc 有资质机构提供 有资质机构提供 -

常见问题

  • 1

    问 : 法定办结时限

    回答:45个工作日
  • 2

    问 : 是否需要现场验收

    回答:需要组织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文件现场验收,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68966269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层社会事务类A10号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12345

窗口投诉地址: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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