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的备案
基本编码:371022029000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4775X2371022029000
本事项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44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根据法律规定划分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内容 | 根据法律规定行使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南楼3楼311室(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类B08窗口 |
办理结果名称 | 形成备案记录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文化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6年11月文化部令第4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1、【部委规章】《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11月文化部令第41号)第十四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将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审核上报材料 | 0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需补充材料再次上报 | |
受理 | 审阅材料 | 0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完善,予以备案;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不完善,退回重新上报 | |
办结 | 审定是否符合备案条件 | 0个工作日 | 形成备案记录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81000
受理条件
世界文化遗产辟为参观游览区,并制定了完善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关于XXX世界文化遗产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的备案的函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从网上下载空白表格,参照示例样表填写。 | 必要 | - | 关于XXX世界文化遗产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的备案的函(示例样表).docx | - | - | - |
常见问题
问 : 世界文化遗产辟为参观游览区,应起到什么作用?
回答:应当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作用,并制定完善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