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的处罚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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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2330060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120Q2370233006001

本事项由科技宣传教育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山东省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66 工作日 处罚适用种类 罚款
事项版本 11 事项状态 已发布
行使层级 省级 行政管理相对人 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反兴奋剂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2004年1月国务院令第398号公布,2014年7月修订,2018年9月修正
依据内容 第三十九条:“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组织、强迫、欺骗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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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基准

违法行为 -
违法情节 -
违法程度 -
处罚基准 -
处罚方式 -
额外加罚 -
额外加罚数额 -
额外加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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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立案 发现涉嫌违法的行为线索,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5个工作日 《反兴奋剂条例》 是否立案
调查取证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20个工作日 《反兴奋剂条例》 调查违法证据是否充分
审查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时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15个工作日 《反兴奋剂条例》 提出审查意见
告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个工作日 《反兴奋剂条例》 告知送达当事人
决定 依法予以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5个工作日 《反兴奋剂条例》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5个工作日 《反兴奋剂条例》 送达当事人
执行 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予以执行;当事人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6个工作日 《反兴奋剂条例》 完成处罚决定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体育总局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话:0531-82621687;010-87182159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2567000

常见问题

  • 1

    问 : 是否受理匿名举报?

    回答: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的,应当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66116532

窗口咨询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286号,山东省体育局532-2房间 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286号,山东省体育局532-2房间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66116638

窗口投诉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286号,山东省体育局650房间 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286号,山东省体育局65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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