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查封、暂扣或者拆除无线电相关设备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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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307002000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4861127370307002000

本事项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派出机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强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程序类型 -
事项状态 已发布 行使层级 多级管理
事项版本 15 行政管理相对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强制事项分类 强制措施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七条:“对非法的无线电发射活动,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暂扣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查封无线电台(站),必要时可以采取技术性阻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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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7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二条:“违反无线电管制命令和无线电管制指令的,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关闭、查封、暂扣或者拆除相关设备;情节严重的,吊销无线电台(站)执照和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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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地方性法规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7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一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取证;(二)要求被检查、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资料;(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制作询问、调查笔录;(四)依法实施必要的技术性制止或者阻断措施;(五)依法扣押或者查封违法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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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立案调查 对违法行为立案,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30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调查结论
决定 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个工作日 符合法制审核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处罚决定书
办结 处罚执行,后续处理,案件归档 10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办结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91

常见问题

  • 1

    问 : 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哪些物品?

    回答:包括与无线电发射行为相关的设备主机、电脑、天线、存储器、电源设备以及机柜、机箱等物品。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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