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报告审定
基本编码:37108401700101
实施编码:12100000004504812N2371084017001
本事项由震害防御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地震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联办机构 |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12419 | |
| 服务对象类型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韩立强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15069138205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港西路2066号B座618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办理信息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0号山东省地震局214室 |
| 是否多点可办 | 否 |
| 其他办理地点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查意见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管理规定》 |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政府 |
| 发文字号 | 省政府令第159号 |
| 依据内容 | 第十条 承担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的单位,应当将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报告报送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告知改正。 | 1 | 材料是否齐全,要素是否填报完整 | 受理/不予受理 |
| 审查 | 对调查报告开展审查 | 10 | 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 初步审查意见 |
| 办结 | 出具评审意见 | 4 | 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 评审意见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报告(包括专题说明、断层分布图、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探测剖面图、钻孔资料以及地震危险性和危害性评估结论等)。
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报告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0 | A4纸张打印,有关图件按制图标准打印。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快递邮寄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必要 | 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报告(示例样表).pdf | 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报告(示例样表).pdf | -- | 无 | -- |
常见问题
问 : 该事项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回答:编制完成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