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频道终止审批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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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3211800102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4734462000132118001

本事项由省广电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7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张恩廷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82083133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 省市综合业务A14号窗口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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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 省市综合业务A14号窗口 - A14号窗口
审批结果名称 同意终止***付费频道的批复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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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实施机关:广电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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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付费频道终止,应按照原审批程序提前6个月申报,其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收回。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
依据内容 全文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0 材料是否齐全 -
审查 审查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符合要求 20 审查申请人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符合要求 -
做出受理决定,并转报国家广电总局 申请人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要求,做出受理决定,并转报国家广电总局 30 申请人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要求,做出受理决定,并转报国家广电总局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付费频道终止,应按照原审批程序提前6个月申报,其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收回。付费频道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运营的,应当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付费频道终止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善后工作。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申请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61645

窗口咨询地址: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2083195

窗口投诉地址: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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