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
基本编码:371058002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69808404902371058002001
本事项由行业准入和处置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12420 | |
| 服务对象类型 | 企业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董施秀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1-51783927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泉城路319号4205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办理信息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省市综合业务窗口A10、A27、B08、B10 - A10,A27,B08,B10 |
| 是否多点可办 | 否 |
| 其他办理地点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同意XX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批复 |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 发文字号 | 金规〔2024〕26号 |
| 依据内容 | 第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终止等重大事项统一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不得下放。 第八条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应当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同意。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依法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并在经营范围中列明: (一)发放小额贷款; (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开展的其他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购买除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外的金融产品。 第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跨地市展业的条件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应当具备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监管评级和风险控制水平良好、最近两年未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等条件,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同意。 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债券的,除应当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经营管理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条件,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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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
| 依据类别 | 地方性法规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依据内容 | 第三十二条 设立由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授权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组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经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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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初审 | 重点审查材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合规、材料表述的内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 | 3 | 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 初审意见 |
| 复审 | 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 4 | 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 复审意见 |
| 会审 | 提交室(委)务会审议相关审批事项 | 10 | 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 是否审核通过 |
| 办结 | 签发批复文件 | 3 | 暂无 | 批复文件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1、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4、支持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权益性投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50%(含本次投资)、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本地法人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专项法律意见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 | 由具备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 | 必要 | 法律意见书(设立).docx | 法律意见书(设立).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是否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是否有律师签字及资格证书 |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由申请人在服务指南中下载示例范本,并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后提供。 | 必要 | 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 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 出资人(发起人)基本情况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由申请人在服务指南中下载示例范本,并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后提供。 | 必要 | 出资人(发起人)基本情况.docx | 出资人(发起人)基本情况.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 设立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由申请人在服务指南中下载示例范本,并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后提供。 | 必要 | 设立申请书.docx | 设立申请书.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 出资人协议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由申请人在服务指南中下载示例范本,并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后提供。 | 必要 | 出资人协议书.docx | 出资人协议书.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 股权结构表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由申请人在服务指南中下载空白表格,并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后提供。 | 必要 | 股权结构表.docx | 股权结构表.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 设立工作方案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由申请人在服务指南中下载示例范本,并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后提供。 | 必要 | 设立工作方案.docx | 设立工作方案.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 出资人承诺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由申请人在服务指南中下载示例范本,并根据自身实际填写后提供。 | 必要 | 出资人(发起人)承诺书.docx | 出资人(发起人)承诺书.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 县级监管机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设立辅导报告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县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出具 | 必要 | 辅导报告.docx | 辅导报告示例.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 市级监管机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设立辅导报告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2.申报材料标题须用二号宋体(加粗)书写,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书写。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申报材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应双面打印。4.申报材料要版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改。 | -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出具 | 必要 | 辅导报告.docx | 辅导报告示例.docx |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两页(含)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3.申报材料须自然人签章的,自然人应签字并按手印。 4.申报材料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 材料真实完备 | -- |
常见问题
问 :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回答:1、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4、支持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权益性投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50%(含本次投资)、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本地法人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