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基本编码:37208800400101
实施编码:1337000049557392662372088004001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5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1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事项版本 | 12406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3126号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南楼2楼202房间社区指导部(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办) - |
办理结果名称 | 办结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残联、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残联发〔2019〕1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为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年龄 18 周岁以下,经评估适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制定机关 | 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残联发〔2020〕2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各级残联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医疗保障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发〔2018〕2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办结 | 告知监护人审核意见。 | 0 | 申请材料完整、规范。 | 告知监护人审核意见。 |
项目办审核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5 | 申请材料完整、规范。 |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项目办予以审核通过。 |
申请 | 残疾儿童监护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 0 | 申请材料完整、规范。 | 接收监护人申请材料。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救助对象为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年龄18周岁以下,经评估适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诊断证明(未持有听力类别残疾人证的儿童需提供) | 电子 | -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由医院出具。 | 非必要 | 医院诊断证明.png | 医院诊断证明.png | - | 申请事项属于本受理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受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 | |
居民户口簿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 | - | 居民户口簿 | -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核发 | 必要 | - | - | - |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受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 |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