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商务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12415 | |
| 服务对象类型 | 企业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王庆通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1-51763072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历阳大街6号山东省商务厅323室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办理信息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 窗口名称 | 省市综合业务专区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省市综合业务专区A27 - A27 |
| 是否多点可办 | 否 |
| 其他办理地点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 依据机关 | 商务部 |
| 发文字号 | 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
| 依据内容 | 第四条 第一款 国际货代企业备案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第二款 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国际货代企业备案手续;受委托的备案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 为需要办理国际货代的企业进行备案。 | 5 | 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字样,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可申请陆运;300万人民币可申请空运;500万人民币可申请海运。 |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显示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2567000
受理条件
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
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1 | A4 | 营业执照 | 快递邮寄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 必要 | 营业执照.jpeg | 营业执照.jpeg | -- | 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 | -- |
| 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 |
复印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1 | A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快递邮寄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必要 | 身份证、护照(示例).docx | 身份证、护照(示例).docx | -- | 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 | --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 | 1 | A4 | - | 快递邮寄 | 申请人自备 | 平台自行打印 | 必要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法人企业适用).doc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法人企业适用).doc | -- | 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企业),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 | -- |
常见问题
问 : 企业注册资金不满足申请
回答:企业注册资金满足200万元人民币,可申请陆运;满足300万元人民币,可申请空运;满足500万元人民币,可申请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