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民政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5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经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可以受理全省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25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是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限划分 | 省市县分级受理。经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可以受理全省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5窗口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1-82083264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5窗口 | |
行使内容 | 省市县分级受理。经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可以受理全省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窗口名称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5窗口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B5窗口 - B5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给注销证明文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依据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
依据类别 | 政府规章 |
依据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2年1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公布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以下统称注销登记):(一)完成了章程规定任务,没有必要存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的。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审查网报材料和纸质材料。 | 1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并形成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并将材料退回。 |
初审 | 审查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 3 | 符合法定条件。 | 形成初审意见,报上级审批;初审未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 |
审批 | 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审批。 | 1 | 符合法定条件。 | 审批通过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审批未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团体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社会团体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电子 | 原件1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2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doc | 2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doc |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文件 | 原件 | 电子 | 原件1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docx | 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docx |
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 原件 | 电子 | 原件1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3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范本.docx | 3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范本.docx |
清算审计报告(省管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由登记管理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 | 原件 | 电子 | 原件1 | A4 | 其他 | 必要 | 4清算报告书.docx | 4清算报告书.docx |
清算报告书 | 原件 | 电子 | 原件1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4清算报告书.docx | 4清算报告书.docx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 | - |
印章 | 原件 | 电子 | 原件1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银行账号、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 复印件 | 电子 | 复印件1 | A4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债权债务公告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 |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债务债权公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 |
常见问题
问 : 办理注销登记,由谁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回答:由登记管理机关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费用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联系电话:0531-8610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