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案
基本编码:370131001103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962353370131001103
本事项由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6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28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1-68967323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经贸商事区 | |
行使内容 |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数量限制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贸商事区 - 经贸商事区 |
办理结果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通知书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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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网上申报 | 企业从山东政务服务网上提交材料,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网上业务指导。 | 即时办结 | 按照审批标准,能通过的即时指导通过;不能通过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 |
业务受理 | 受理企业提交的登记材料 | 即时办结 |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 |
业务核准 | 审核企业提交的登记材料 | 即时办结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
执照打印和发放 | 审核通过后发放营业执照 | 即时办结 | 发放营业执照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地址: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电话: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可互联网登录“济南市场监管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找到相关事项下载即可;或到各级登记窗口领取。 | 必要 | 0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 | 01-03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样表).docx | - | - | -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 | - | - | 政府部门核发 | 相关变更证明,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当事人自行申请,准备齐全后提交 | 非必要 | -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例表.jpg | - | - | -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原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 申请人自备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当事人自行申请,准备齐全后提交 | 必要 | -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docx | - | - | - |
常见问题
问 : 我们是外资企业没有山东政务服务网法人登陆账号,应该到什么地方获取?
回答:山东政务服务网是面对社会公开的网上办事窗口,账号是申请人自主申请获得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发放账号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