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案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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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0131001103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962353370131001103

本事项由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29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行使层级 市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68967323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经贸商事区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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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贸商事区 - 经贸商事区
审批结果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通知书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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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6号
依据内容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网上申报 企业从山东政务服务网上提交材料,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网上业务指导。 即时办结 按照审批标准,能通过的即时指导通过;不能通过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业务受理 受理企业提交的登记材料 即时办结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业务核准 审核企业提交的登记材料 即时办结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执照打印和发放 审核通过后发放营业执照 即时办结 发放营业执照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地址: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电话: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表格类 纸质版和电子版 - - - - 申请人自备 可互联网登录“济南市场监管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找到相关事项下载即可;或到各级登记窗口领取。 必要 0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 01-03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样表).docx - -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文本类 纸质 - - - -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变更证明,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当事人自行申请,准备齐全后提交 非必要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例表.jpg - -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文本类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当事人自行申请,准备齐全后提交 必要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docx - - -

常见问题

  • 1

    问 : 我们是外资企业没有山东政务服务网法人登陆账号,应该到什么地方获取?

    回答:山东政务服务网是面对社会公开的网上办事窗口,账号是申请人自主申请获得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发放账号的权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68967323

窗口咨询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贸商事区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12345

窗口投诉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找茬”窗口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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