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开采矿产资源的,中方合作者备案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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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371015018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52565A2371015018001

本事项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12422
服务对象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李震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1-51791188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14号省自然资源厅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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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省市综合业务专区C03 - C03
是否多点可办
其他办理地点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矿产资源备案的函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类别 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依据内容 第二十九条 中外合作开采矿产资源的,中方合作者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承办人查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审核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审核 通过或者不通过
受理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1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不属于职权范围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退回并当场告知补正材料;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给予受理。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审核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10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或者不通过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受理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复印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采矿许可证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 必要 采矿许可证副本.png 采矿许可证副本.png -- 符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范围和权限,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技术报告满足评审要求等。 --
中外合作开采合同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快递邮寄 申请人自备 请将签订的合同上传 必要 无具体样式,请自行制备.txt 无具体样式,请自行制备.txt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申请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 申请人自备 请自行下载填写 必要 中方合作者备案申请表.docx 中方合作者备案申请表.docx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51791186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51791230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4号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办事指南.pdf下载到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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