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
基本编码:d95dad127000
实施编码:54370782ME042346905d95dad127000
本事项由贾悦镇王力沟社区便民服务站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王力沟社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
承办机构 | 贾悦镇王力沟社区便民服务站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事项版本 | 7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收件人 | - | |||
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材料邮寄收件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办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诸城市贾悦镇王力沟社区便民服务站 - 2号 |
办理结果名称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具体规定内容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依据类别 | 地方性法规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通过,2016年1月修改)第二十六条 |
具体规定内容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本人提出申请 | 0个工作日 | 受理 | |
受理 |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查缺补漏意见。 | 即时办结 | 审核通过或不予通过 | |
办结 | 材料完备后,给予办理。 | 即时办结 | 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受理条件
1.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诸城市内。 2. 女方年满49周岁。 3.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2.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jpg | - | - | - |
户口簿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自备 | 必要 | - | 2.21户口簿.png | - | - | - |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自备 | 必要 | - |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png | - | - |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含个人申请)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含个人申请).doc | - | - | - |
死亡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死亡证明.png | - | - | - |
常见问题
问 : 窗口地址
回答:贾悦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办窗口